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竭诚欢迎全国医学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教学司[2014]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接收免试生工作。
组 长:匡海学
副组长:李 冀、陈亚平
成 员:孙忠人、陈 晶、姜德友、王晓鹏、张晓峰
李建民、杨炳友、左 军、王 贺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拟招收推免生76名,包含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1.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及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3.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以上;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列的各项条件;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 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申请材料
1.考生登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bozhongyuan.sys130.pkulab.com/list/?12_1.html),下载推荐免试申请表,填写个人申请信息,由申请者所在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加盖考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及学生处公章。同时提供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前三年(四年制)或前四年(五年制)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可同时提供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以及工作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材料等。
五、申请程序
1.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分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向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提交申请,并在复试时提交《推免生申请表》及有关要求材料。我校接收推免生网报时间为9月26日-10月15日。
2.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网上申报内容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准予复试或不予复试的通知。
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各学院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
4.复试后,各学院将复试成绩上报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报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成绩合格者,由研究生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上予以回复确定“同意接收”,推免生需进行再次确认,并与我校签订硕士生录取协议。确认后的推免生,研究生院将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六、奖学金评定
在评选奖学金时给予优先政策。
七、其他说明
1.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2.已获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如在本科最后学习时间内受到违法违纪处分或课程考试、毕业考核不及格,不能如期获取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取消推免资格。
3.未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申请我校的推免生,我校将不受理其申请。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申请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 0451—82197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