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从2018年秋学期至2020年秋学期,县城城区有3所新建高中学校相继招生开学,目前在县城共有5所高中学校。为了满足我县高中学校专业人才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优秀专业人才战略储备,现决定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25名。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2023年度藤县高中学校直接面试招聘储备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目的和原则
(一)招聘目的
进一步优化高中学校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为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为教育教学提供师资保障,推动藤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45周岁及以下,特别紧缺的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并符合《2023年度藤县高中学校招聘储备专业人才计划表》(详见附件1)确定的专业方向、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
三、招聘程序
应聘者经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后,确定招聘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因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以2023年5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享受待遇
根据《中共藤县委员会办公室 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藤县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办发〔2021〕60号)执行,具体如下:
(一)如获得聘用的是以下几类人才:第一类是符合我县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需求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第二类是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名师、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并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有3年(含3年)以上高中教学经历。第三类是“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政治待遇
(1)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办理报批、备案手续,通过与有关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为我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可即予聘任,不受岗位设置比例限制;暂不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条件的,由有关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合同约定管理。
(2)商调入我县高中学校工作,原已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按不低于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若聘为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级别。不受岗位设置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