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考核
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由学校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考察小组,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
学校组织进入综合考核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对证件不齐或不按时体检报到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选
结合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七)递补
如有放弃拟聘资格、放弃综合考核或综合考核不合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可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按岗位排名依次递补,同时对递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无合适替补人选,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面向社会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对经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者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填报信息或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该考生的报考申请。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信息均通过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发布,不安排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各应聘者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通知。
(三)此次公开招聘的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到校报到。超过期限后按自动弃权处理。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8-3143700。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杨老师,0778-3144681。
以上电话联系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30;下午14:40-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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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河池学院2023年度第二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pdf
附件2:河池学院2023年度第二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河池学院
2023年5月15日
原标题:河池学院2023年度第二轮 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sydw.gxrc.com/Sydw/ArticleDetail/eaa0ef22-4905-45bd-ae27-ed00209ccb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