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5日起至6月2日止,逾期不受理。其中现场确认时间:面试前一天(具体另行通知)。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梧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表2),《工作经历证明》(见附表3),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请填写《中共党员证明》(见附表4),上述证明均要求签字盖章。请将上述材料和其他应聘材料按照《应聘材料制作要求》(见附表5)存进一个文件夹,制作成一个电子压缩文件包,文件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公开招聘工作电子邮箱:wzxyrczp@163.com(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3.报名要求:
(1)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者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6)。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不符合本公告所列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4)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4.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在学校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岗位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经报学校同意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
4.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未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的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三)考试方式
1.专任教师岗位:考试方式为试讲+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20分钟,具体试讲科目和章节另行通知。试讲主要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测试、考评。
面试结束后,按照试讲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生综合成绩低于该岗位综合成绩满分值70%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都达不到70%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非专任教师岗位: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结构化面试方式为相关知识口述作答,主要内容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结构化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生综合成绩低于该岗位综合成绩满分值70%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都达不到70%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计划于2023年6月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等视情况而定,考前至少3个工作日在我校官网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不另行电话通知。
(五)学校审定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六)考核和体检
各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和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相同岗位出现两人以上综合成绩并列时,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1.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或自动放弃应聘等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进行考核或不递补。
2.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选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人事处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应在梧州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