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九)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正在接收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4.因师德失范受过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投递方式报名。应聘者须将《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扫描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职称、资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材料与附件3一并发送到报名邮箱:nsdzp@nnnu.edu.cn,并将邮件名称及报名材料命名为“姓名+用人单位+应聘岗位名称”。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3.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2)招聘岗位有相关行业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现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3)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4)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
(5)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