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开考比例
(1)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超过1:30的,全部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超过1:30的,该岗位的考生需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6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3)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需要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专业岗位,须写明理由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2.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报名现场及招聘钉钉群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密切关注招聘钉钉群的通知。
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值50分,考试时长为4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和德育工作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应用能力。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2023年玉州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考试用具。
4.笔试结束后,在招聘场地张贴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在招聘钉钉群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试讲时间为7分钟。试讲内容由考生自行准备。主要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进行现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注意事项:试讲采用传统模式,不得使用课件等现代化辅助教具。除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考生可自备哨子、球类、简便乐器、画板等教具外,考生一律不得携带教材、教案(或教学设计)等物品进入考场。
1.确定面试人选
需要进行笔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1:30的,全部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初定为4月26日(根据面试人数情况而定,如果面试人员过多,则安排2天进行面试,时间为4月26—27日),面试地点初定在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教师教育能力发展中心,具体时间地点在招聘群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超过通知时间未到达的考生不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面试要求及纪律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分前到达指定的侯考室报到、抽签,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超过上午8:30(含8:30)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侯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3)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4)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不得擅自离开(如需上卫生间,须向工作人员报告且同意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在抽签前须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关闭电源后,连同提包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严禁将手机、手表、手环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面试考场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5)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10分处理;
(6)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7)面试期间,面试对象需遵守考试纪律。违纪者将被取消面试成绩;
(8)面试结束后,面试人选离开考场区域,不得返回候考室。
4.面试结束后,在招聘场地张贴公布面试成绩(同时在招聘钉钉群公布)。
5.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1:2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下(含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拟聘人选。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
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拟聘人选。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6.面试成绩同分处理办法:依次以学历高低、笔试成绩、师范类专业、优秀毕业生、政府奖学金、中共党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及分数等顺序优先确定人选,如还不能确定的,则进行第二次面试。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最终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签订了就业三方协议书的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三证缺一不可)到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经核验上述证件不齐全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和聘用及有关待遇
(一)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最终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发布体检及考察公告
由玉州区教育局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公告内容包括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及考察办法。
(三)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玉州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玉州区教育局负责。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发布递补公告。
(五)公示和审批
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通过审批后,由玉州区人社局下发同意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玉州区人社局的聘用文件到玉州区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编制招聘的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另外实行专项管理,由用人单位凭玉州区人社局的聘用文件到玉州区委编办办理备案手续,聘用名单同时报玉州区财政局备案。工资由玉州区财政统一发放,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岗位竞聘等方面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八、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2294166(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九、特别声明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
玉州区教育局人事股 0775-2809060
附件:1.2023年玉州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玉林师范学院).xls
2.2023年玉州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1日
原标题:2023年玉州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玉林师范学院专场)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162989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