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县直中学(职校)师资队伍的建设,经研究,我县计划使用事业编制从2020年、2021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通过专场招聘会招聘县直中学(职校)教师176名(其中:补足2021年11月11日发布专场招聘公告空缺名额56名,新增高中学校招聘名额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2020年、2021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4.教师资格要求:报考高中(职校)岗位的应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部分招聘岗位执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不限专业。
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5.愿意在签约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
6.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其他条件详见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2021年兴业县招聘县直中学(职校)教师计划表》。(下简称《计划表》)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专业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3)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附件4)。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地点
参加《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的通知》(桂教学生〔2021〕13号)安排部分场次和部分高校自主举办的毕业生就业招聘会。
1.玉林师范学院“双向选择”洽谈会(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1年12月30日
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