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及《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参加2022届河池学院师范类毕业生双选活动的通知》(河教发〔2021〕9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大化瑶族自治县面向河池学院公开招聘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2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18-35周岁(即1985年12月25日至2003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大化瑶族自治县面向河池学院公开招聘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专业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特岗教师转岗)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含特岗教师转岗未满服务期限)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为河池学院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25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户籍、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2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