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858名(其中使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招聘218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6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两类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共119个,招聘教师共858名。应聘人员在报考时应注意区分岗位类型。
(一)使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的招聘岗位50个,招聘教师218名。其中,高中岗位14个,招聘教师75名;职业学校岗位5个,招聘教师5名;初中岗位27个,招聘教师126名;特殊教育学校岗位2个,招聘教师4名;幼儿园岗位2个,招聘教师8名。
(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招聘岗位69个,招聘教师640名。其中,高中岗位13个,招聘教师80名;初中岗位28个,招聘教师240名;小学岗位11个,招聘教师120名;幼儿园岗位17个,招聘教师200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管理,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报考人员年龄、所学专业、所持教师资格证学科、普通话等级、服务年限的要求,详见《附件岗位计划表》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报考县城学校、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出生);
2.报考农村初级中学教师的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出生);
3.面向天等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天等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节严重的;
4.现役军人;
5.天等县尚在服务期内的在编教师;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登录http://jszp-cztd.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29日17:30。
3.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对报考考生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
4.审查结果查询:考生可于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30日17: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天等县教育局将在考生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5月29日报名的必须在5月30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29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1年5月29日17:30至5月30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二)考生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笔试面试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只能报名应聘1个岗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3.高级中学、县直初中、县直小学、农村初级中学、县直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等岗位报名时未确定具体学校,聘用后再通过选岗方式安置到相关学校。
4.考生报名不收取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