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我县教师队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20号)及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1〕16号)精神,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8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53个岗位84人,其中:幼儿园教师10个岗位38人,初级中学教师24个岗位25人,小学教师14个岗位15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个岗位2人,高级中学教师4个岗位4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士学位以上高校毕业生;
2.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范围、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
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4)。
由于教师资格证一般在7月上中旬发放给考生,如果个别考生未能在7月31日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合格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河池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有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方式
由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洽谈、面试(面谈)方式进行。招聘计划表同时在有关高校招聘现场公布。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参加相关高校组织的双选会、招聘会或人才交流大会,具体时间和地点敬请关注广西人才网、河池人才网及相关高校网站发
布的公告。
(二)报名要求
1.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一份。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3.《个人承诺书》(附件3)原件一份。
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报名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面试、洽谈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谈)、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体检、考核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同一岗位末位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并列时,需请示派出的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组或现场评委同意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官即时命题,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考察人选。
自愿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审核,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