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县城中小学校教师紧缺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县2020年计划公开招聘县城中小学教师7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0年昭平县县城中小学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18至35周岁(1984年8月25日至2002年8月2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教师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7个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目前未获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但必须在聘用后一年内获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在一年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或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6.昭平县在职在编(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本次招考所涉及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8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2020年昭平县县城中小学专项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20日前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等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联系,联系电话:0774-6681193;0774-6699771。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8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将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昭平县昭平镇西宁中路35号),联系电话:0774-6681193;0774-6699771。
3.资格审查内容:在报考人员报名时即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包含:(1)《2020年昭平县县城中小学教师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原件一份,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须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