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度防城港市市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防城港市市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察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和体检人选的确定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 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根据以上规定,确定本次招聘考察和体检人选共70人,考察和体检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察和体检的组织实施
(一)考察。防城港市教育局负责考察的组织工作,各招聘单位负责考察的具体实施。考察人选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着重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防城港市教育局负责体检的组织工作,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体检人选个人承担。体检人选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和体检的工作要求
(一)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考察和体检人选应在接到考察、体检通知后的两日内向防城港市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考察和体检人选放弃考察、体检的电话记录并由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计算排名依次进行人员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对同一岗位确无人选递补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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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度防城港市市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察和体检人选名单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