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桂林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0〕6号)、《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桂林市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20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校共设公开招聘岗位1023个,计划招聘教师2717名。市、县(市、区)招聘情况如下:桂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64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8名);
灵川县中小学:招聘160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
全州县中小学:招聘530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
兴安县中小学:招聘120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1名);
永福县中小学:招聘18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73名);
平乐县中小学:招聘381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357名);
荔浦市中小学:招聘150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69名);
恭城县中小学:招聘87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
临桂区中小学:招聘345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325名);
秀峰区中小学:招聘41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3名);
叠彩区中小学:招聘17名(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
七星区中小学:招聘47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1名);
雁山区中小学:招聘22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8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编制性质”栏中注明“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岗位,属于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市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编〔2020)15号)精神,在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本单位连续聘用一年(含一年)以上且年度考核评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可通过直接考核办理本单位入编手续。未作此说明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岗位。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毕业的普通高校生在报名时未获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名参加考试,但在确定为录用对象时,必须要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2020届毕业的普通高校生在报考非乡镇学校岗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录用后需要签订1年试用期,并要在试用期内考取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和普通话考试,但还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参加报名)。
(三)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桂林市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
(四)年龄原则上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对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对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五)明确为招聘退役士兵和军嫂的岗位,只限桂林籍退役士兵和驻军桂林市军嫂报考,报名时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退役证和现役军人配偶证明。
(六)明确为招聘代课教师的岗位,条件可按相关规定适当放宽。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以本次招聘报名之首日为界。
2.本市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报名时提供不了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的,资格审核一律不予以通过。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
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