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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百色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日期:2020-07-17 17:20:59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5月18日9:00至5月23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5月22日报名的必须在5月23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0年5月18日9:00至5月22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市直有关学校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告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把关不严,因此产生不良后果的,资格审查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网上缴费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通过进入报名系统按时缴费。报考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费每人每科50元。已缴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百色市教育局财基科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5月18日9:00至2020年5月24日17:30。
    (五)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于其他达不到1∶3比例需要开考的特殊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后,报百色市教育局汇总审核,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审定后报百色市教育局汇总审核,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免笔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
    招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审定后报百色市教育局汇总审核,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免笔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
    乡镇学校及以下的教师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审定后报百色市教育局汇总审核,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免笔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可进行复征补充招聘。                    
    (六)部分岗位改报时间
    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 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5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市直学校于6月5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及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五、考试
    (一)笔试
    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笔试考务、考场编排、试卷领取、保管回收等相关工作由百色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百色市招生考试院和市教育局人事科具体承办。
    1.打印准考证及报名表。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考试前一周通过百色人才网(http://bs.gxrc.com/)“2020年度百色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名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名表是上报聘用审批手续材料的重要凭证之一,准考证和报名表须妥善保管。
    2.公共科目笔试的科目和分值。
    公共科目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以上两科分值各100分,考试范围以《2020年度百色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大纲与说明》为准,详见附件2。
    3.笔试时间
    拟定2020年7月12日(星期日)(具体时间报百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后确定,在报名系统平台另行通知)。
    上午0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命题与阅卷。
    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负责中小学教师笔试命题和阅卷工作。
    6.笔试成绩查询。
    2020年7月下旬应聘人员通过百色人才网(http://bs.gxrc.com/)“2020年度百色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7.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办法。
    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之和。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
    本次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统一采取试讲方式进行。2020年百色市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工作结束后,免笔试的招聘岗位,各县(市、区)可先自行组织面试工作,面试6月下旬前完成,考核、体检7月中旬前完成。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本公告下述面试、考核、体检、聘前公示等规定执行。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1)参加笔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必须参加百色市两个公共科目的笔试,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笔试前报名人数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因个别放弃笔试,造成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但确实需要补充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后报百色市教育局汇总审核,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免笔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必须经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核,报百色市教育局及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百色人才网、百色教育网上公布。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有关招聘学校负责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的面试时间、地点以及其它面试相关事宜。
    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公布时间:2020年7月下旬。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安排并通知考生。
    (2)提供材料要求: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名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思想品德鉴定、相应的普通话等级成绩、体检合格报告(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原件材料。
    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定向招聘在岗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岗位的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在岗代课教师身份证明、艰苦边远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经历年限证明,证明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出具。
    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考生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审批表见附件3。
    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教师资格证等)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招聘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3.面试的组织与实施。
    各县(市、区)的面试方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报百色市教育局、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市直有关学校的面试方案由百色市教育局制定,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由百色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并在面试考场区域内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进行面试时,要成立面试评委组,每个考场由7名评委组成。评委由县(市、区)教育局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各县(市、区)面试评委要求在本市范围内县(市、区)与县(市、区)之间交流,每个考场交流评委不得少于30%。评委要求具备中级职称两年(含两年)以上。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评委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评委见面。严格实行面试评委与考生“双抽签”制度。评委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20%,透露姓名等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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