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0〕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工作要求,我县决定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面试,但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按放弃聘用处理。
(二)高中、中专、中师学历报考者,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都安瑶族自治县;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毕业生,2020年7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0日~2002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五)具体报考条件以《2020年都安县第二次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专业要求。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都安瑶族自治县在编、在岗教师、已确定为2020年都安瑶族自治县急需紧缺人才和第一次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及特设岗位教师的体检人员不得报考;
8.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治考核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9. 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7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三、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组织实施
都安瑶族自治县2020年第二批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共504人,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经都安瑶族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复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招聘工作由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