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桂林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9)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试行)》(桂教人(201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2020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市教人(2020)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2020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20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校共设公开招聘岗位733个,计划招聘教师1598名。市、县(区)招聘情况如下桂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52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41名);
桂林市象山区中小学校:招聘30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
桂林市秀峰区中小学校:招聘70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
桂林市七星区中小学校:招聘20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94名);
桂林市叠彩区中小学校:招聘22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
桂林市雁山区中小学校:招聘1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
桂林市临桂区中小学校:招聘53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51名);
桂林市阳朔县中小学校:招聘22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6名)
桂林市灵川县中小学校:招聘59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55名);
桂林市灌阳县中小学校:招聘89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
桂林市资源县中小学校:招聘35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
桂林市全州县中小学校:招聘357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
桂林市兴安县中小学校:招聘119名
桂林市永福县中小学校:招聘66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56名)
桂林市平乐县中小学校:招聘82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
桂林市荔浦市中小学校:招聘7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40名)
桂林市龙胜县中小学校:招聘2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6名)
桂林市恭城县中小学校:招聘27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其他说明”栏中注明“使用教师控制数”的岗位,属于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连续工作满1年以后,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市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编(2020)15号),在学校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学校直接考核办理入编手续。未作此说明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岗位。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届毕业的普通高校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原则上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录用后需要签订1年试用期,并要在试用期内考取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在报考人数未超过1:3报考比例时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环节;报考人数大于1:3比例的统一参加笔试进行筛选
(四)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2020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
(五)明确为招聘退役士兵和军嫂的岗位,只限桂林籍退役士兵和驻军桂林市军嫂报考,报名时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退役证和现役军人配偶证明。明确为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岗位,只限建档立卡贫困子女高校毕业生报考。
(六)明确为招聘代课教师的岗位,条件可按相关规定适当放宽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3日至2002年7月13日期间出生),具有中、高职称的年龄可分别放宽到40和45周岁以下(含40和45周岁);个别岗位因特殊需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年龄可适当放宽,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后设置。
3.本市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必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面试。
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已参加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含赴区内外高校“双选会”),面试进入考核或签约的人员,本次招聘不得再参与报名否则,取消原报考岗位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6)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