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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实施
(一) 报考河池市市直学校岗位的考生体检工作由河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 报考各县(区)、乡镇单位岗位的考生体检工作由各县(区)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二、体检
(一)体检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时间
1.市直学校招聘岗位考生体检时间:2019年7月9日上午。
2.县(区)招聘岗位考生体检时间,具体以各县(区)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三)体检地点
1.市直学校招聘岗位体检地点:金城江城区指定体检的医疗体检机构。
请参加市直学校招聘岗位体检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时30分到河池市教育局大院(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41号)集中。
2.县(区)招聘岗位:具体以各县(区)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四)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地点
1.市直学校招聘岗位体检考生于2019年7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到河池市教育局411室领取体检通知书,并现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
2.县(区)招聘岗位:具体以各县(区)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五)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市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体检费用
1.市直招聘岗位考生体检费用按规定收取,预计每人330元,由考生自理。
2.县(区)招聘岗位:具体以各县(区)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二)体检考生必须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要求参加体检,并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生须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不允许考生亲属陪同跟随。
(四)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和相关身份信息,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
(五)考生参加体检时请勿携带无关物品,轻装参加体检。
(六)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七)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联系方式
河池市教育局:0778-2106317
各县(区)教育局:
宜州市0778-3188460 罗城县0778-8220202
环江县0778-8822720 南丹县0778-7238547
天峨县0778-7831109 东兰县0778-6325450
巴马县0778-6217733 凤山县0778-6816345
大化县0778-581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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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教育局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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