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2019年7月20日前)。
1.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2.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六)体检和公示(2019年7月底前完成)。
1.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负责组织本辖区、本单位体检人选的体检工作。组织体检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报考人员本人自付。
报考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组织单位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递补人选,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2.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空缺的名额,按招聘总成绩计算排名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市教育局网站,县区、开发区教育局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8月下旬)。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市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程序办理,按学校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聘用通知里应明确为“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不得再参加2019年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应聘。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南宁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2809709、2837755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71-2802334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71-5538455
南宁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2809068
原标题:2019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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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9日
启仕教育助你一战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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