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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跨省任教申请条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的通知》(教师厅【201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申请跨省任教的,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申请到配偶所在地任教;
(二)申请到父母所在地任教。
二、跨省任教办理程序
(一)应届免费师范生办理程序
1. 向培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跨省任教审批表》(一式六份,附件下载)。
2. 将相关材料及审批表交由广西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核。
(二)已就业免费师范毕业生办理程序
1. 向原任教学校(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已就业免费师范毕业生跨省任教审批表》(一式六份,附件下载)。
2. 将规定的相关材料及审批表交由广西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核。
三、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到配偶所在地任教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双方结婚证、配偶户籍证明、配偶工作单位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申请人免费师范生协议复印件一份;
4. 申请人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一份(与接收单位签订)。
(二)申请到父母所在地任教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父母户籍证明,父母与本人的关系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申请人免费师范生协议复印件一份;
4. 申请人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一份(与接收单位签订)。
(三)注意事项:以上材料需由毕业院校或原任教学校审核原件,提供的复印件由学校签上“原件已核”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或将原件扫描后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gxmfsfs@163.com。
(四)原则上需由本人办理相关申请事宜,若有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办,需填写《 授权委托书 》,并由本人签字授权,还需受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A4 纸上)。
四、办理时间
毕业当年5月之前办理。
五、办理地点及电话
• 地点: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南宁市竹溪路 69 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大楼 508/512/515 办公室)。
• 电话:0771-5815373、5815415 。
解约申请办理流程
一、违约申请办理流程
根据《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免费师范毕业生毕业后应回生源地履约就业,确有特殊情况需申请解约的,应写明申诉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我厅审核。办理流程如下:
二、办理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办理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解约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下载)。
2. 申诉理由相关证明材料。
3. 如委托他人代办,提供“ 授权委托书 ”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 A4 纸上)。
(二) 申请解约需本人办理,确实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办理解约的,请自行下载“授权委托书”,并由本人签字授权。
三、办理时间:
办理业务毕业年度7月(含7月)以后受理办理业务。
四、办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南宁市竹溪路69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大楼508/512/515办公室),电话:0771-5815373、581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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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表下载
-解约申请表
原标题:广西免费师范生跨省任教及违约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