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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考生报名考试时的实际年龄为准)。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以考生报名考试时的实际年龄为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2019年度象州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面试。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岗位查询。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象州县人社局、象州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或且现场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职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登记表)
第一次报名时间:2019年2月16日9:00至2月21日17:00。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象州县人社局、象州县教育局在网上或者组织现场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在考生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现场报名的即时提出审查意见),2月21日报名的在2月22日10:30前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工作2019年2月22日17:30前完成。
(五)应聘人员可于2019年2月18日9:00至2月22日17:3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六)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七)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岗位,经教育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审核,可放宽部分紧缺科目报考比例,按照1:2或者1:1的比例开考。
(八)象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不收取考生笔试、面试费用。
三、考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报考县城学校岗位的考生,需要参加笔试;报考乡镇学校岗位的考生,免笔试。
1.笔试日期:2019年2月24日(星期日)。
2.笔试地点:具体笔试地点见公告。
3.笔试安排: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象州县教育局、象州县人社局统一划定,并在相关媒体、笔试考试地点公布。
5.照顾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6.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科目成绩+照顾加分。笔试总成绩和《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单科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二)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
(1)确定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无人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岗位,经教育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2)确定免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按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无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通过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岗位,经教育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公布时间:2019年2月27日前。
2.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的考生提交材料后,当场确认是否具有参加考试资格。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将本人的报名申请材料准备好,到象州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审查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职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代替)、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注: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不在规定时间送达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进行笔试的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同岗位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3月2日。
3.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4.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说课、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中职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增加专业技能操作、专业基础理论测试等专业能力考核)。
5.面试的组织管理。由象州县人社局会同象州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象州县人社局、象州县教育局委派人员、外单位专家7人组成。招聘岗位专业性较强的,专家成员不得少于2人。考官组成人员须报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市人社局备案。面试考官小组中,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官不少于3人。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是否担任考官,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6.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于2019年3月3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
7.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当天面试结束后,象州县教育局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8.本次招聘笔试总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9.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