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中途放弃资格的,可按照报考同一岗位已进入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一)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与操作规程进行。县教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八、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业县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县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为公办教师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到县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在2019年7月31日前未能提供相应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由兴业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待遇。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二)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一、纪律监督
2018年兴业县“双向选择”招聘高中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兴业县教育局 0775—3762627(纪检监察室)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兴业县教育局政工股联系。
联系人:罗军 联系电话:0775-3776780
原标题:2018年兴业县“双向选择”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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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