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
1.附件1中,岗位序号1号岗位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2.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按四舍五入计算人数)。若考核人选未通过考核的,则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考核仍无合适人选则取消该岗位招聘。招聘岗位面试人员低于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核程序。
3.考核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采取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术研究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考核结束后,经学校研究,按照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5.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
(五)体检
按照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如需增补,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招聘结果
对于通过考核和体检的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拟聘岗位,将按规定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待遇和聘后管理
被正式录用人员纳入我校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相应待遇。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咨询电话:0771-3829092 监督电话:0771-3389866
联系人:罗老师 韩老师
原标题: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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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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