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核
学院将成立考核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1)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3)根据考核结果,由学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用人单位在2019年为已取得学历学位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增人和入编手续。对2019年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办理增人和入编手续,本次招聘结果视为无效。
公开招聘结果在广西人才网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1.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2.工资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按照《关于印发学院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职院〔2017〕105号)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组织部、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信息公开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并监督招聘各个环节的工作,同时接受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和指导。
(三)违纪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园明阳大道19号
单位名称: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30226
联系人:李老师 130****0898
刘老师 15778376272
原标题: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随团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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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