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学校(广西中医药大学附设中医学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 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 155号)的规定,为满足我校的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在现有编制限额内,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人。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西中医学校(广西中医药大学附设中医学校)隶属广西中医药大学直接领导,位于首府南宁市青秀区,拥有东葛、北湖两个校区。学校始建于1971年,办学历史悠久,治学严谨,管理规范,是一所集中医、中药、中医特色护理、医药营销等教育于一体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有已跻身于全国一流的校内教学实践中心,还与广西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广西区人民医院、广西民族医院等区内外多家三甲医院为实习基地,有较强的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同时秉承“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市场办学”的办学理念,结合中等职业教育特点,职业学校的社会服务功能以及行业社会需求,确立了“面向医疗及老年机构培养护理人才、面向农村培养民族医药人才,面向社会保健行业培养专门技术人才”的办学定位,逐步形成学校以职业教育为主体、以广西重阳老年公寓和广西中医学校康体保健中心两个校办企业为辅助的“一体两翼”战略方针,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现开设五年制(2+3)护理、三年制护理、中医、药剂、康复技术、美容美体等专业,以适应我区医疗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二、工作原则
1.按需招聘。根据各专业发展的规划和岗位设置情况,结合现有人员状况,有目的地分层次招聘所需人员。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人员原则。
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岗位主要是专任教师。招聘人员数量为8人(各岗位具体招聘人员数量见第四点“招聘人员条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的精神,通过公开招聘新进学校的初任人员,应当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享受本单位同类在编人员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
四、招聘人员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是思想品德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并符合我校招聘所需的专业、学历要求等条件。详见下表:
需求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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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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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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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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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专业部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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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外科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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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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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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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人文与体育专业部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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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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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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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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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实验室实验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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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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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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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实验带教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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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实验室实验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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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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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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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实验带教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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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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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或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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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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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幼教管理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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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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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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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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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教学管理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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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中心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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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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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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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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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