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以下简称笔试)定于11月3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及有关规定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西。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根据广西实际,2018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和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如未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不具备报名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具备报名资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含师范生)如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4日至7日17时。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可自行选择考区(即考试地点所在地)、报考类别及报考科目(报名流程详见附件3)。
报名截止后考生将不能注册报名。在报名期间已经正常报名并提交审核的考生,如未通过审核,仍能在审核截止时间之前修改资料并重新报名。
(二)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18年9月9日17时。
笔试实行网上审核,不做现场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各考点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考生报名信息的网上审核(仅审核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责对考生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核,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考生报名后应注意查看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三)缴费截止时间:2018年9月11日24时。
笔试实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支付考试费,考试费为70元/科。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见附件2)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