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钦州市中小学教师复征补充招聘257人公告
根据《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2018年度钦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2018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公告》等有关精神,钦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尚有空缺岗位亟待补充招聘,现就复征补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征补充招聘空缺岗位及条件
(一)复征补充招聘空缺岗位。钦州市复征补充招聘岗位213个,计划招聘257人(详见附表)。
(二)复征补充招聘条件。参加复征补充招聘的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除具备《2018年度钦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附表)。
二、复征补充招聘范围
已参加了201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且取得笔试成绩的报考人员,可以参加复征补充招聘。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复征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
三、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
参加复征补充招聘的报考人员,请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8月9日9∶00至8月10日17∶30。
四、复征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按照《2018年度钦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原则上应在8月13日前完成。如资格审查后有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8月14日9:00至17:30期间改报其它岗位,8月15日 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
五、进入复征岗位面试人员的确定
市、县区教育局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并于面试前完成资格复审。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前3个工作日公布。
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又确需补缺的,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六、复征补充招聘面试
市直学校复征岗位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区复征岗位面试工作由县区教育局会同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各个环节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七、考核、体检和公示
考核、体检和公示等工作按《2018年度钦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八、复征补充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钦州市中小学教师复征补充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复征补充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复征补充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钦州市中小学教师复征补充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复征补充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复征补充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复征补充招聘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各县区、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报请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钦州市教育局:2868530、2811299;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987291;灵山县教育局:6428351;浦北县教育局:8212919;钦北区教育局:3686697;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3889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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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8年度钦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复征补充招聘岗位表
2.2018年度钦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复征补充招聘岗位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
原标题:2018年度钦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复征补充招聘公告
钦州市教育局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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