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一)根据考试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二)参加体检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三)教师岗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非教师岗体检标准参照入职常规体检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或事业单位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不能列为聘用人员。
(六)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开区管委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由经开区文体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补招
本次招聘因岗位无人报考、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不能到岗、中途辞职及到岗后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认为不能胜任岗位等原因造成学校教职工人手不足的,经文体教育局同意在学校应配教职工总数内的空缺岗位,可由学校根据工作需求在管委会批准人数范围内继续自主开展招聘工作。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要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3.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人事、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和劳动人事局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十、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费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4950207
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咨询电话:0771-4518838
经开区纪检监察审计局监督举报电话:0771-4518413
原标题:2018年秋季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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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秋季学期经开一幼及分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岗位计划表.xls
2.(报名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报名表.xls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劳动人事局 文体教育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