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2. 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招聘单位商有关部门确定是否组织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如复征,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将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梧州人才网、梧州教育信息网公布。
(九)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1.补充招聘条件。参加了 201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2. 有关时间节点。
①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8月 7日)。
②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8月9日9:00至8月10日 17:30分)。
③资格审查(8月13日前完成,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允许改报)。
④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完成。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四、招聘程序”的第“(四)、(六)、(七)”条执行。
3.其他事宜。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自治区不再统一组织二次补充招聘。
4. 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根据市、县(市、区)确定的时间完成。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不得再参加 2018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应聘。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开设专门的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聘用人员按时到岗任教。
五、经费保障
报名系统维护、笔试命题、制卷、评卷等经费由广西招生考试院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费中按一定比例列支。其他经费(含补充招聘工作所需经费)由市、县(市、区)保障。
六、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