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1. 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参加自治区统一的笔试,笔试工作由市、县区教育局会同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市招生考试院负责笔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2.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后,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6日8:00至5月12日18:00。
3.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1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4.笔试成绩查询(2018年5月下旬)。报考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附加分
1.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
2.属县区聘代课人员和县区临时代课人员报考的,可按照顾加分标准进行加分。对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县区级及以上人社、教育部门联合授予或教育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教龄、职称及设定边远山区学校(教学点)任教等人员给予适当加分。照顾加分的项目及分值详见附件3。
3.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应在本辖区范围内公布报考人员附加分的有关情况。
4.附加分由市、县区教育局核准,计入笔试总成绩。
5.照顾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2日。
(六)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
1.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市、县区教育局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并于面试前完成资格复审。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前3个工作日公布。
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作为学历证书的证明材料)、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计生证明、可照顾加分证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报考市直学校岗位的特岗教师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所招聘的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材料),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可进入面试程序;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又确需补缺的,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