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核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
(一)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
(二)考核。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八、体检和公示
(一)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付。
(二)若有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三)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九、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
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县教育局发布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开放“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开展调剂补充招聘的报名工作。
十、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一)补充招聘条件。参加了201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有关时间节点。
1.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8月7日)。
2.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8月9日9:00至8月10日17:30分)。
3.资格审查(8月13日前完成,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允许改报)。
4.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上述“六、考试的(二)面试”、“‘七、考核”和“八、体检和公示”执行。
十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