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日期: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
2.笔试安排: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成绩查询。2018年5月25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和报考岗位情况,按笔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防城港市人才网(fcg.gxrc.com)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市教育局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和参加笔试按 1:3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共同参加面试。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件(书)原件,并在面试前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县教育局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由应聘人员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须提供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证件(书)原件,如: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拿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0-2077805)进行验证,如应聘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确定后,在防城港市人才网(fcg.gxrc.com)和上思教育网(www.0770.gov.cn)发布面试公告,县教育局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必须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免笔试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讲方式开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5.面试成绩。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则通过加试答辩的方式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