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防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一)考核和体检人选的确定。面试结束后,防城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末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末位考生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成绩都相同的,以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末位考生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成绩、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都相同的,同时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
(二)考核。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根据考核结论确定体检人员,考核结论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防城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成绩、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都相同而同时被确定为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通过票决的方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有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考核人选,应从报考同一岗位、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防城港市人才网(fcg.gxrc.com)和防城港教育信息网(www.fcgjy.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公示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审批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报批,办理聘用等手续。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应与用人单位签定不少于3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不得再参加2018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