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在考核前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审核,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2日至2000年4月12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应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或未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本次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4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期间,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二)资格审查。由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8年4月16日17:30至17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每人每科50元。已缴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防城港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应聘人员须于4月18日17:0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应聘人员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须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可于4月24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在4月24日15:00前及时查看报考成功与否的情况,以免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应聘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参加防城港市防城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