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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广西河池市招聘教师1803人公告

    日期:2018-04-10 18:33:06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1.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分值为每科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1)考试地点:全市集中在金城江区进行,详见《准考证》。

    (2)命题、阅卷由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

    (3)成绩查询(2018年5月下旬)。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二)笔试要求

    1.乡镇及以下岗位:

    (1)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缴费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情况将于4月30日前在河池人才网公布。并在面试前,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考生考试费。

    (2)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超过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作筛选,笔试不划定分数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县级以上岗位:

    县级以上岗位需参加笔试,笔试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笔试成绩并列: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三)优惠政策

    1.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2.“代课教师”报考定向招聘“代课教师”岗位,可给予教龄加分,教龄每满1年加1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证明由县级教育局负责出具,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确认。

    3.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照顾加分、“代课教师”报考定向招聘“代课教师”岗位教龄加分,可累加。

    (四)面试要求

    1.面试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传真或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资格审查主管部门报河池市教育局审核后,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以实际发布的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市直招聘单位和县级教育局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4.面试时间地点

    市直招聘单位由河池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县(区)级及以下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县级教育局联合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通知书由市直招聘单位和县级教育局负责发放。

    面试时间:2018年7月中旬前

    5.面试方式

    市直单位面试采取说课+答辩或说课+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县(区)级及以下单位的面试方式由县(区)教育局负责制定。

    6.面试分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7.面试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8.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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