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
面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贺州第二高级中学、广西贺州职业学院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委托八步区统一组织实施,市教育局不再单独组织市直学校招聘教师面试工作。)
(一)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方式由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商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贺州市教育局网页(http://202.103.223.248:8888/html/4910/index.html)上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不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接受采取传真或邮递方式的报名材料)送达相应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聘市直属学校的直接由招聘单位审核)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计划表》。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才需提供);(4)有关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招聘职位需基层工作经历的才需提供);(5)计生证明(报考人员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并由县(区)卫生计生局审核并加盖公章);(6)如考生属定向委培生的,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4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6月中旬前。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面试方式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商定。面试工作流程及其它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三)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贺州市教育局网页(http://202.103.223.248:8888/html/4910/index.html)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只在网站发布,不采取其他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