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防城港市人才网(fcg.gx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八、公布空缺岗位
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港口区教育局根据招聘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工作。如决定开展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则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发布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开展调剂补充招聘的报名工作。
九、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2018年8月上旬)
1.补充招聘条件。参加了201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的,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2.有关时间节点。①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8月7日)。②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8月9日9:00至8月10日17:30)。③资格审查(8月13日前完成,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允许改报)。④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六、招聘程序”的第“(四)、(五)、(六)”条执行。
十、审批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审批聘用。
十一、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二、其他事宜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原标题:2018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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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8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使用教师编制)
附件2:2018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