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1)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底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3)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须向港口区教育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如: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在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复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由应聘人员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应聘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4)因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确定后,在防城港市人才网(fcg.gxrc.com)发布面试公告,并提前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拟于2018年7月1 日(星期日)(以面试公告为准)。
5.面试地点:拟定在防城港市第四中学。
6.面试成绩。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六、考核和体检
1.考核和体检人选的确定。
(1)需要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40%+面试合格成绩×60%),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通过加试答辩的方式确定人选。
2.考核。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3.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付。
4.若有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应从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