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
(一)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报主管部门核准后,在柳州市教育局网站(www.doule.net)公布。
(二)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报主管部门审核。
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三)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到具备三级甲等资质的综合医院或者县级人民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