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是全区统一的选拔性考试,从教师应有的职业素质、专业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试结果将作为我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
二、考试目标
能够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应聘者掌握教育学与教学法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以及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达到对报考群体初步筛选的目的。
三、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 号)精神,结合教育学和教学法学科知识体系以及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确定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教育学
1.教育与教育学。
(1)了解教育的含义及构成要素。
(2)了解教育的起源、基本形态及其历史发展脉络。
(3)能够根据现代教育的特点和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对教育现象做出正确的评价。
(4)了解教育学发展过程中国内外著名教育家的代表著作及主要教育思想。
2.教育功能与教育目的。
(1)了解教育的基本功能,理解教育与社会发展、教育与人发展的基本关系。
(2)了解教育目的及其功能,理解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
(3)理解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及其相互关系。
(4)掌握我国现阶段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及实现教育目的的要求。
(5)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运用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
3.学校。
(1)了解学校的定义。
(2)理解学校公益性特点。
(3)了解学校教育制度及其发展。
(4)掌握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
(5)掌握学校文化的概念、构成与功能。
(6)掌握学校、家庭、社会在儿童身心发展中的作用,理解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相互配合。
4.教师与学生。
(1)了解教师劳动特点、教师素质。
(2)了解教师专业发展内涵、阶段及其途径。
(3)掌握学生的本质特点。
(4)掌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并据此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5)了解良好师生关系的特点,运用相关理论建立良好师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