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需公开招聘博士16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因工作需要,我校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160名博士,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广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招聘博士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广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博士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工作条件;
4.具有博士学位(含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位者);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时间计算到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岗位,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者;
(2)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布人才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才网和广西中医药大学校园网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次日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报名资格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时间:即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投递(邮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 + 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均需将《广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登记表》 ( 附件2) 及《广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博士应聘报名汇总表》(附件 3 )及个人相关简历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到邮箱:gzyrsc2018@163.com。
(2)现场报名:将个人简历交到广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资格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1)报名后,我校将根据工作安排电话通知应聘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请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
(2)报名资格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务必考生本人参加,不得代办。资格审查合格即进行考核。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需带材料:《广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登记表》( 附件2) 1 份;应聘者个人简历;应聘者身份证、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应聘者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确保报到前提供相应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应聘者的证件原件验证后均交回本人,复印件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在报名期间进行多批次考核并择优录用(直至录满为止,录满后将不再安排考核)。具体考核形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由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
通知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我校支付。若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录用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学校党政领导在听取人事处汇报的基础上,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考评结果及用人部门意见、考察情况进行充分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
上述程序结束后将及时在广西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告栏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和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合同
1.学校对引进的博士实行合同管理,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学校法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员无法按期到岗或签合同时无法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等材料,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2.引进的博士服务期限:5年。
3.引进的博士在入职报到后,需签订《广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引进博士合同书》,按合同书约定享受相应的权力,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违约所造成的后果。
(八)入编
博士签订合同并报到上岗后,由学校人事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待学校有空编后,按照博士实际到校报到上岗时间先后顺序逐步分批办理入编手续。
三、待遇
(一)工资、绩效奖金
博士到校工作后按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绩效奖金。
(二)安家费
学校对2018年引进的博士给予安家费30—90万元。既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又有博士学位证的博士研究生,签订工作协议后,给予50万元安家费(税前);只有博士学位证的,签订工作协议后,给予30万元安家费(税前)。安家费发放形式:分五年逐月发放。
对于特别优秀的博士,每具备下列1项条件,可增加10万元安家费:
1.五年内(从本次博士招聘报名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主持并完成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通过相应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一定科研成果;或主持并完成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通过相应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一定科研成果;
2.五年内(从本次博士招聘报名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获得1项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奖励(排名不限,以证书为准);或获得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奖励(排名第1);或获得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奖励(其中一等奖排名第2—第7,二等奖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3);
3.五年内(从本次博士招聘报名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以第一作者、独著、通讯作者发表SCI 一区论文1篇,以检索证明为准,分区标准执行中科院JCR大类分区标准;
4.五年内(从本次博士招聘报名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2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且每项成果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或者以第一完成人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且成果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
(三)一次性给予3~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四)对于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到校工作后,可以优先推荐参加高级职称评审。
(五)子女上幼儿园、中小学问题,学校协调安排子女到所属学区范围内的幼儿园、中小学就读。
(六)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人员可以安排工作。
(七)学校安排考核期间,南宁市区以外应聘人员,可以报销国内来往交通费、1~2晚的住宿费(如有需要,也可以由学校安排住宿)。
如是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或实验室负责人、博士研究生指导老师等高层次人才,待遇从优,具体面谈。
四、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71-3111494。
五、联系方式
校园网网址:http://www.gxtcmu.edu.cn
人事处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图书馆508室,邮编:530200。电话:0771-3134653。
原标题:广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招聘160名博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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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广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登记表.xls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