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官构成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组考官5或7人,由各用人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
2.综合面试组考官7或9名,由学校有关部门及外单位专家组成。
五、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按1:2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因考生缺考或经人社部门核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总成绩达不到该岗位满分值70%以上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员。考核方式为试用,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人社部门核准后,取消其考核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四)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
(六)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七)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确定拟聘人选
考核结束后,按照考核成绩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核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学校指定的市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中出现身体状况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核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体检结果明确合格后,经学校领导办公会讨论通过,对拟聘人员情况(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发布在广西医科大学校园网网页http://www.gxmu.edu.cn/和广西人才网。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照所报考岗位注明的用人方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十、具体招聘办法由广西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0771-5358147。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双拥路22号;邮编:530021;
联系电话:0771-5358979;联系人:刘老师、林老师。
原标题:广西医科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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