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会地点:雁山校区文科楼文四区4-304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北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北海市委人才办印发的《北海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北海市教育局于2017年12月组织招聘组赴区内外相关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优秀教育人才261名。其中将于2017年12月25日组织赴广西师范大学举行现场招聘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日程安排
2017年12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举办招聘宣讲会(具体地点:雁山校区文科楼文四区4-304)。
二、招聘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中小学正高级,或具有副高级职称并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特级教师。
(三)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
(四)“985工程”“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五)“985工程”、“211工程”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六)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院校优势学科名单见公告附件),并具有学士学位。
(七)省级重点师范院校非优势学科,但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八)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九)特教类专业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三、招聘岗位
北海市市直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各专业学科教师岗位共261个。其中:
(一)中小学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北海中学、北海市第一中学、北海市第二中学(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北海市第三中学、北海市第五中学、北海市第六中学、北海市第七中学、北海市第八中学、北海市第九中学、北海市实验学校、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北海市第十一中学、北京八中北海实验学校、北海市涠洲中学。
招聘岗位学科有高中、初中和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舞蹈、书法、计算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等基础教育学科教师。其他有财务管理、会计等岗位。
(二)特殊教育类:
招聘单位有北海市特殊教育学校。
招聘岗位学科有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小学全科教育、小学教育、特教语文教师、特教数学教师、特教康复教师、特教中职教师、特教信息技术教师、特教心理教师、特教音乐教师、特教美工教师等学科教师。
四、招聘岗位专业和能力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博士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学科相应的专业、招聘岗位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详情请到招聘现场咨询了解)
五、招聘程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北海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北组通〔2015〕75号)、《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北发〔2016〕8号)、《关于印发北海领航人才计划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北人才发〔2016〕4号)和《北海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北人才办〔2017〕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按应聘、考试、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2017年12月中下旬在北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bhedu.com.cn)、北海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全国相关招聘信息网、各相关师范院校就业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并通过提前派出招聘宣传员联系各高校就业处及院系教师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动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