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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80人公告

    日期:2017-12-19 09:21:48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1.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70分合格。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70分方为合格。试讲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能力水平,包括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有关专业知识,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由考核组根据试讲内容及涉及相关的知识进行提问,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时按面试要素进行现场评分,按成绩高低确定人选,考官组同时按要求填写面试评分表。

    2.笔试: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不需参加笔试;985”、“211”工程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除免费师范生)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面试成绩合格后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3.拟聘: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经双方商谈同意,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如商谈后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聘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

    一经聘用,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免费师范生按国家规定的服务期限)。

    (六)考察和体检

    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阶段。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的人员即可办理聘用手续。

    六、享受待遇

    (一)此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所招聘的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 85号)文件规定执行。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正式聘用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享受北海市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一)“985”、“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1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五年发放。

    (二)“985”、“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7.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五年发放。

    (三)“985”、“211”工程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省级重点师范院校非优势学科但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安家补贴,分3年发放。

    (四)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免费师范生可提供3年免费住房。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宁丽 151****2133 0779-2039476

    谭 明 131****2468

    地 址: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北海市海城区和平路104号)

    电子邮箱:bh2039476@126.com 邮 编:536000

    原标题: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2017年12月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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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2017年12月招聘优秀教育人才信息表

    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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