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考试。招考岗位比例应达到1:3。考试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部分构成,视不同招聘岗位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届时电话通知。
(五)综合考核。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六)体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员。学校人事处按程序办理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拟聘名单按规定在学院主页及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办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入编、聘用手续。
(十)纪律监督。本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考核纪律,实行回避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农老师、翁老师
咨询电话:0771-2029341/2029342
监督电话:0771-3864952
原标题: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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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人才招聘计划表—事业编制》
附件3: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人才招聘计划表—劳务派遣》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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