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直文化系统幼儿园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是自治区示范幼儿园。为满足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7年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7名。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确保聘用人员的素质。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教师岗、会计岗和保健医生(护士)岗共7人,其中教师岗5人,会计岗1人,保健医生(护士)岗1人。
(二)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直文化系统幼儿园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入职的所有岗位人员必须服从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而安排的岗位变动。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并且必须符合岗位所需身体条件。
2. 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精神。
4.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职称、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5.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招聘岗位中有年龄要求的,时间计算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直文化系统幼儿园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注明的时间为准。
7.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及年限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