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机构和权限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认定普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各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在柳州市管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对象
1.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
2.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16年或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三、认定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柳州市管辖区内。
(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2017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至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这部分人员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申请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教师资格者,申请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申报人员可放宽至三级甲等。
(六)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按照广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四、认定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1.考生网报申请时间:2017年11月6日-12月6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
2.考生在网报申请时间内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非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3.报名成功后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2份。
五、现场审核认定时间、地点
(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审核认定时间、地点:
1. 2017年11月6日-12月6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
2.地点: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23号窗口(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西裙楼,可乘78路、54路公交车在市民广场站下车即到)。
3.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2629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