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当前职称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桂职改[2012]2号)文件第二条规定,选取“筹建中的北部湾大学”(即我校)作为试点,实行特殊的职称评审程序:即对试点拟引进的区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在未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情况下,以该校同等人员身份参加副高以上相关系列高级评委会评审。如评审通过,则以评委会评审结果自通过之日起保留二年,在两年内调入的,则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超过二年时间仍未调入的,则评审无效。通过上述方式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与试点高校签订三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如在聘用期间内与试点高校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则取消专业技术资格;如聘用期满后离开,则其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有效,可以带离。
1.招聘程序
(1)提交材料
凡是符合我校招聘计划及条件的人员,可下载《钦州学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进行填写(所填内容要求必须真实):
①本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等家庭情况);
②自荐材料(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反映本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科研及获奖等情况详细材料);
③教学、科研情况简介(附本人的学习简历,教学、科研工作经历,任现职以来从事的教学任务,发表的主要论文、论著、完成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的详细材料,提交 1-2 篇已发表或待发表的能代表自身学术水平的论文);
④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各种证书原件在面试时进行核实);
⑤进校后的工作设想及对工作、生活方面的要求。
(2)资格审查
各用人部门自收到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之日起,对符合专业需求的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报人事处审核同意后,由各用人单位在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背景、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审核筛选后,原则上在30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列入面试、试讲名单做出决定,并将考核事项通知应聘者本人。
(3)考核办法
应聘教师岗位者由各教学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进行面试和试讲,面试时间为10-20分钟,内容包括面试对象自我介绍和回答考核小组专家提问,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仪表形象、表达能力、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和个人专长等;试讲时间约为3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环节,考察试讲人员是否具备课堂教学组织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
应聘行政岗位的人员采用面试、笔试、岗位能力测试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要求应聘者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素质。
(4)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考核结束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5)体检、公示与聘用
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考核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拟聘人选自理。体检合格后,由人事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钦州学院引进人才协议书或发出商调函,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或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