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1月份开始。为便于申报者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报名时间
(一)网报申请时间
2017年11月6日至12月6日(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
(二)现场递交材料申报时间及地点
2017年12月4日至12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4:00)。
上交申报材料地点: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贵港市荷城路969号万豪景苑二楼C区26号综合窗口),联系电话:4573877 6790356,联系人:黄老师。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一)认定范围
在贵港市内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对象
1.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
2.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16年或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三、认定条件
(一)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四)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五)户籍或人事档案在认定机构管辖区内。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申请人自行到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申报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1.非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