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职称 | 其它资格条件 |
专技岗位 | 幼儿教师 | 13 | 学前教育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持有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1年以上(含1年)幼儿园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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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岗位 | 保健医生 | 1 | 医学类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 2.年龄在25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 4.有儿科临床或中医小儿针灸、推拿经验者优先。 |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能吃苦,性格温和,有爱心,喜欢孩子;
(二)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
(四)具备幼儿园列出的学历、资格条件等。
三、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的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和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www.gxhfpc.gov.cn)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
(一)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报名,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幼儿园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递交应聘材料,应聘者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需带原件核验,交复印件),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幼儿园2017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应聘材料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幼儿园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职务证明文件;单位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凡在原单位已入编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四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相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和证书。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和相片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回,收取复印件留存。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
上午9:00一12:00 下午15:00-17:30
联系人:刘威
联系电话:0771-5346905
报名地址:南宁市双拥路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