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2日~1999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详见《广西科技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10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
报考者登陆来宾人才网(http://www.lbrcw.com)下载《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传真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材料包括: 《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职称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报名时可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先与审核单位取得联系,经审核单位同意后,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直接送达或传真给审核单位。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9日8:00~10月23日17:30。
报名地点:来宾市铁北大道966号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科教楼6楼602室。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0月19日~10月25日。
(四)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人选名单及相关要求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考核人选公布时间:2017年10月下旬前。